如果国务院财政委员会“诊断”债务市场,我们应该怎么做来增加违约?

2020-11-23 16:4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2919

过去一个月,中国债券市场波动剧烈,从十月底青海省国家投资公司宣布不行使"十五清国家投资MTN 002"赎回权,到十一月华晨汽车透露,债务违约总额达六十五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人民币),市场风险规避差,导致信用债券大幅下跌。


国务院金融稳定和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11月21日召开,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的工作,"诊断"了债券市场的现状,提出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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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清华控股、云南成投等"线上名人"信用债券和大量债券基金净值下降。据风电数据显示,从11月10日至16日,超过28只公开发行的债券被取消或推迟发行。"最近债券市场的波动"已成为发行人"规避市场"的主要原因之一。


金融委员会会议说,近期违约案件增多是周期性因素、制度性因素和行为因素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健进取的总体作风,按照市场化、法治、国际化的原则处理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促进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所院长田立辉看来,最近债券市场的违约是市场化进程中的一次演习,短期违约事件是对债券市场的打击和干扰,它可以警示风险,促进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已逐步进入复苏的上行周期,市场大幅提高了企业盈利预期,近期的债务违约只是痛苦。


要落实好各方的责任。财务委员会会议指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督责任和地域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要责任,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同时,财务委员会会议强调"零容忍"的态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要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虚假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资金等,依法严惩各种"逃债、废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天丰证券银行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指出,要完善惩治恶意债务规避的制度,个别企业转让资产时,有能力偿还,故意不偿还,应予以严厉打击。要明确正常违约与恶意"规避债务"的界限,完善信用体系,惩治恶意"逃债"。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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