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将纳入公益诉讼的主要领域

2020-12-04 09:24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842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 10 件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文化遗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检察院诉谢某等 9 人抢劫古墓葬案,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敦促保护陕西省长城镇羌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以及敦煌市检察院敦促保护敦煌莫高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去年 10 月,谢某等人在布拉格乌图挖土墩墓(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在那之后,他们被迫停止,因为洞穴坍塌和渗漏。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介绍,盗洞深度已达到墓穴封桩中部,靠近墓室。挖掘对墓体造成了严重损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检察院认为 9 人抢劫古墓葬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




经调查,结合新疆伊犁地区同类土墩墓的发掘工作,初步确定乌图布拉被盗土墩墓的年代为战国时期至汉代。从墓葬规模来看,它体积巨大,层次较高。根据国家文物局下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盗挖区域内的盗洞回填修复费用为 44592.24 元。




今年 9 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刑事诉讼,请求判令谢某等 9 人承担修复盗洞款 44592.24 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最后,法院完全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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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本案中,不法行为人抢劫古墓,造成古墓严重损毁。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文物考古研究院出具调查报告,准确认定修复责任和费用,确保修复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此外,还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种类丰富多样,不仅为各类文物公益诉讼保护的办案经验提供了借鉴,也为该领域公益诉讼理论、制度和立法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要继续把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针对这一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办案,注重办案的实际效果,推动完善法律,加强案件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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