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存款产品下线, 互联网金融要创新更要安全

2021-01-13 11:19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203

首先,银行风险增加了。据报道,互联网平台按照利率对存款产品进行排序。为了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客户,银行必须提高存款利率。因此,平台占用费等资本成本也有所上升,迫使银行追求更高的利息。高利率通常意味着高风险,银行在投资高风险项目后,风险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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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由于全国范围内的存款收取,与该地区这类银行服务的规模相反,一旦存款产品利率降低或大量用户因其他原因同时提款,将导致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


此外,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在与平台有关的购买页面上,存款产品往往突出"零风险"的取向,这意味着无论哪类银行位于哪个地区,存款产品利率都由存款保险覆盖,事实上,如果银行等个别金融机构的运作出现问题,储户可以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获得赔偿,但这一范围不包括互联网平台。


个人信息安全也值得关注,相关专家指出,互联网平台也可能掌握用户资金的获取,从而导致金融消费者信息披露等问题。


加强监督


根据一些观点,监管机构认为,互联网存款是不正常的,不是中小型银行的存款,而是互联网金融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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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由于互联网金融开放程度高、流量大、门槛低等特点,网络金融发展迅速,但相关的地雷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自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对其进行监管的监管措施。


2020年11月2日,银监会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小额金融公司的网络小额信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定。银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经过逐步压降,国内P2P平台现已完全恢复到零,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中央银行副行长潘功生指出,为了坚持一切金融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监管。一系列的行动表明了金融监管的力度和决心。网络金融是技术进步带来的金融创新,是传统金融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我们应该避免扼杀创新,而不是"用一根棍子杀人"。然而,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让它野蛮地成长。要根据监管评级、业务状况、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设定"门槛",加强监管,提高监管能力,明确哪些银行不能做什么样的业务。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几天前,支付宝被从金融管理页面删除,所有银行存款产品都只允许购买产品的用户看到。随后,腾讯财富管理公司(Tencent WealthManagement)、杜子富金融(Du Lesser Fulity of谷物Finance)、携程金融(CtriFinance)、京东金融(JD.com Finance)等公司也采取了同样的举措。作为回应,一些平台表示,为了满足监管要求,删除了互联网存款产品。


行动不规范


网上存款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网上金融平台上销售的存款产品。银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向该平台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后者提供产品信息显示和购买界面。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有关专家指出,这些银行大多是为当地企业服务的地方一级城市和农业银行,与大型银行相比,它们的存款能力有限。它以流量非常丰富的互联网平台为目标,在应用程序上开通存款渠道,以获得完全无与伦比的离线客户数量。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奇曾在"数字金融领域监管技术探索与应用协会"表示,一些银行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存款业务才几个月,吸收存款超过200亿元,占存款总额的25%,甚至占部分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存款总额的70%。


但问题是,根据有关规定,储蓄业务只能由银行、信用社等专门机构进行。支付宝等平台属于非金融机构,不能开展这项业务,即使产品本身不是问题,作为接受存款的"中介"是不符合规定的。


孙天奇近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公开公布了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存款产品,称一些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推出存款产品,给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他指出,开展此类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一种"无证"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不应低估风险

据了解,有50多家银行参与了11个总平台上的存款销售。然而,在"繁荣"的背后,存在着许多隐患。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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