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对多家银行侵犯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二十一号表示,其有关分行已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犯消费金融信息安全的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对中国农业银行吉林江北分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支行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建行建德分行和有关负责人分别受到警告和罚款。
据中央银行介绍,上述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金融信息安全权利,甚至泄露从履行反洗钱职责中获得的相关信息,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的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仍需不断加强。
早些时候,有媒体报道,个别金融机构的员工涉嫌泄露消费金融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地域原则,查处涉案金融机构侵犯消费者的金融信息安全权,依法严肃查处涉案金融机构。
在依法行政处罚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有关金融机构以此为警示,全面调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和安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首先,在制度建设层面,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消费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各项制度。
第二,在制度建设方面,金融机构应继续完善和完善业务体系和反洗钱体系,建立用户异常行为监控模型,定期监控和堵塞系统中的技术漏洞和其他安全风险,特别是要开放系统用户反馈渠道,避免业务和技术上的"两层皮肤"现象。
第三,在人事管理方面,要不断加强相关措施,全面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预警教育,有效避免再次披露消费者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