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已写进“未保法” 专家建议依法落实新规

2020-11-04 11:1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066

经过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多年的呼吁,“为未成年人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终于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推动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近日举办了“关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与伤害预防”研讨会。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执法部门应尽快在实践中确保儿童安全座椅依法配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0月17日修改通过。本修正案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任童丽华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法》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家庭安全、交通安全和户外安全的责任,为儿童提供儿童安全座椅和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这为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制定和修订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对保障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应尽快采取明确等具体措施推动法律实施立法和处罚,宣传法治,制定安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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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说,儿童意外伤害已成为威胁我国儿童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每年有近4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道路交通伤害是中国儿童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宋文珍说,从以往的项目经验来看,通过“五个e”战略,即教育预防战略、环境战略、工程战略、加强法治战略、评估战略,可以有效减少儿童伤害。


“此外,国际经验也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大大降低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率。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将法律规定落实到具体措施和行动中去。”。


根据墨菲博士的说法,世卫组织总部安全和旅行司政策立法官员伊芙琳(Evelyn)的研究表明,对未成年人来说,最安全的乘车方式是使用符合其年龄和体型并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座椅。建议10岁以下、身高135厘米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时应使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安全座椅,禁止坐在前排。此外,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要考虑市场供求、公众意识、执法等因素,鼓励各部门对话合作,因地制宜落实相关措施。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管理大队队长、河北省人大代表魏洪海特别提到了3起相关案件。在这些事故中,成年人只受轻伤或根本没有受伤,但车上的孩子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将儿童安全座椅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支持。”他说,今后结合公安部实施的“一顶头盔、一条安全带”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通过一线交警的宣传和道路处罚,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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