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和采集如何混双?

2020-11-18 09:0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698

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0年全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专家评审”结果查询的公告。经过几轮专家评审,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医保局将继续开展“协商准入”等相关工作。


根据今年8月医保局发布的《2020年全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目录调整分为“准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谈判准入”、“结果发布”五个阶段。与去年相比,《规划》增加的“企业申报”阶段首次发布了企业申请指南,并对材料进行了正式审核,对通过正式审核的药品进行了公示。


特别是《规划》将药品目录调整范围的最后期限由2019年底改为2020年8月17日(含)前批准的药品。这意味着,具有完全临床价值但上市时间不长的新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进入医保名单。现在,医保目录的调整周期由过去的7年缩短为2年,现在每年调整一次。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目录的调整将更加合理、科学。今后,我国新药有望尽快获批讨论,实现药品监管与医疗保险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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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局)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于是,全国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开始了。5年来,药品专用保险制度逐步完善,高价值药品专利准入机制逐步完善。


数据来源:国家医保局,峨田行业调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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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含高值,不含低值,医保调整有其优缺点


回顾2015-2016年谈判,专家选择治疗乙肝的药物,非小细胞肺癌和多发性骨髓瘤均为专利品种;2018年有抗癌药物专项谈判,均为实体瘤和血肿治疗所必需;2017年和2019年目录调整,除药品谈判准入外,均为专利品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也包括在目录中。《国家药品保险目录》将被列入2020年国家癌症控制清单,还增加了新皇冠肺炎相关呼吸道疾病新药的使用。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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